2024年舞蹈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一、综合考核的基本原则
综合考核工作须做到程序公正、录取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资格审核
考生于2024年4月21日8:10-8:40,到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18号楼一层会议室接受考生报考资格复审,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学位(学籍)审核、不能按期取得学位证的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
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位材料。已获硕士学位者查验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者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注册章齐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查验本科学位证原件、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发表论文的原件。
3.相关外国语免考证明材料原件。
4.2024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5.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查验《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三、综合考核内容及安排
1.进入综合考核外语分数线及综合考核比例
(1)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
(2)按照外国语成绩合格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分导师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2择优差额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2.综合考核方式和内容
综合考核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分为笔试、外语口试、面试。
2023年4月21日上午9:00开始进行笔试。
2023年4月21日下午14:00开始进行外语口试。
2023年4月21日下午14:30开始进行专业面试。
请考生于13:40前到外语口试地点抽签,以确定面试顺序。
3.综合考核地点
外语口试: 18号楼一层舞蹈学院会议室。专业面试的地点:16号楼一层东侧会议室。笔试地点:16号楼一层东侧会议室。
四、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及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包括外语口试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三项成绩分别占综合考核成绩的10%,40%,50%。外语口试成绩、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以及综合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最终成绩计算
最终成绩为百分制,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占最终成绩的50%,综合考核成绩占最终成绩的50%。
3.录取原则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最终成绩,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最终总成绩低于60分以及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予录取。学院录取定向博士研究生比例不超过普通计划招生总数的15%(不含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五、综合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在舞蹈学院网站上公示各项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最终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六、复试的监督与复议
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七、联系方式
综合考核咨询电话:010-68932435,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八、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舞蹈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