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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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 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中国民族舞蹈钢琴艺术指导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讲话中强调,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重视发展民族化的艺术内容和形式,继承发扬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传统。民族民间舞蹈音乐积淀了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基因,而舞蹈钢琴伴奏艺术工作者在舞台表演和教学实践中肩负着艺术创作与培根铸魂的双重使命,是落实新时代美育教育的重要力量。《中国民族舞蹈钢琴艺术指导人才培训》项目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于为我国培养一批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演与创作型钢琴艺术人才。这既是推进文化自信自强的重要手段,又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我国民族文化高水平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中国民族舞蹈钢琴艺术指导人才培训》项目是由国家艺术基金资助,以中央民族大学为实施单位的公益性培训,面向全国特别是舞蹈钢琴伴奏师资急需、人才紧缺的专业院校、文艺团体招收30名优秀学员。本项目师资力量雄厚,依托全国顶尖的民族民间舞蹈教学实践基地和成熟完善的民族舞蹈钢琴伴奏人才培养体系,同时聘请众多艺术理论、舞台表演、音乐创作等领域权威知名专家,采取双导师制授课、浸润式培养、理论与应用结合、协作式研修的培训模式,通过田野采风、理论学习、伴奏实践三个阶段的训练,全面提升学员在民族舞蹈钢琴艺术指导方面的艺术素养和专业能力,培养成为适应新时代中国民族艺术发展的创新型、复合型高端人才。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实施主体简介

本项目实施主体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北京市共建高校,位列国家“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高校。经过70多年的发展建设和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学校已经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阵地、培养各民族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基地。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是中国少数民族艺术重点学科建设基地,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重点学科,拥有着一支荟萃了多民族、实力雄厚、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学团队,钢琴教研室成功培养了一批舞蹈钢琴伴奏专业本科生,形成了完善配套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与师资储备。舞蹈学院联合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学科特色和师资优势,共同构建了基于跨学科理念集教学、科研、创作为一体的北京市高精尖学科民族艺术中心,为本项目的开展提供了丰厚肥沃的文化土壤。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为2023年730日至2023年10月7日,培训总时长70天,其中集中授课(含田野采风)42天,学员须全部脱产学习。具体培训安排如下。

2023年7月30日—2023年8月6日 开班仪式、采风调研;

2023年8月7日—2023 年 9月10日 集中授课、指导实践;

2023年9月11日—2023年10月7日 自主研修、汇编曲谱。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培训地点: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

2.项目调研、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内蒙古、云南等少数民族地区

(三)培训人数:30人

(四)课程设置

项目主要课程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阈下的民族艺术交融》《民族舞蹈文化概论》《中国民间歌舞音乐》《当代民族音乐创作理念》《舞蹈钢琴艺术指导专业学科定位》《艺术人类学理论范式与田野工作方法》等思政、舞蹈、音乐、人文理论类课程;《民族舞蹈钢琴伴奏与艺术指导(汉族、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朝鲜族、傣族、彝族、佤族、苗族等)》《钢琴即兴伴奏技巧》《民族乐器与钢琴协奏》《体态律动与即兴演奏》《中国传统音乐编曲技法》《民间歌曲模唱与记谱》等实践类课程。培训课程体现了跨学科、多元化、实用性特点,有效培养集表演、创作、理论三位一体的复合型民族舞蹈钢琴艺术指导专业人才。

(五)成绩评定

集中培训结束后,专家委员会成员将同相关专业教师依据培养方案对学员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须参加项目组举办的结业汇报演出;

2.须(合作)完成音乐曲谱创作5首,其中独立完成不少于3首;

3.须完成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报告或理论文章。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性考核(乐谱、音频、论文、演出小样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汇报演出、发表作品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结业证书》。

(六)师资力量

本项目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集聚了中央民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央民族乐团、中国舞蹈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等高校、团体、协会的专业师资,组建了由权威音乐理论家、钢琴演奏家、舞蹈教育家、舞蹈理论家、民族音乐作曲家联手打造的强大教学团队,致力于培养高质量的民族舞蹈钢琴艺术指导专业人才。

1.项目负责人亓雯

2.项目联络人张静

3.授课专家(按姓氏笔画排序)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将择优整编成册面向社会公开推广,并于2023年9月在北京举办民族舞蹈音乐汇报演出。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项目面向全国专业院校、文艺团体招生,通过综合评审择优遴选学员30名。申报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从事舞蹈钢琴伴奏、作曲及相关理论研究,并已取得一定成就的优秀中青年艺术人才,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集中培训期间保证能够脱产学习。同时,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 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

*针对有较大发展潜力但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特殊人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遴选标准。

(二)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实施单位将组织专家成立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员报名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报名材料进行评审选拔,择优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将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3.2023年7月10日前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入选学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填写《学员培训回执表》,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未入选者不再单独通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招生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1.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中国民族舞蹈钢琴艺术指导人才培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基本条件证明材料: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课题立项书、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页及全文内容);

5.业务能力证明材料:钢琴独奏视频、舞蹈钢琴伴奏视频、原创舞蹈钢琴伴奏曲谱1-2首(在钢琴伴奏和音乐创作方面具有双料能力的艺术人才优先入选);

6.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照片;

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文件名为X省X市X单位+姓名+国家艺术基金报名),并以附件形式于2023年6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Y532439@126.com。待正式录取人员报到时,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用于备案。

注:

1.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须由申请学员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填写,须明确允许脱产参加学习,签字并加盖公章;

2.如果选拔过程涉及面试环节,面试将提前一周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到备选学员本人;

3.学员所报资料要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23年7月29日(采风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18号楼舞蹈学院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1.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2《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2.若学员学习期间未能完成规定学时、不能按时提交人才培训项目要求的作品,需全额退还所有经费。

(二)说明

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央民族大学相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主体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中国民族舞蹈钢琴艺术指导人才培训》实施主体中央民族大学所有。

(三)联系方式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15801126939、010-68932735

咨询QQ号:265805865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报名邮箱:Y532439@126.com

国家艺术基金《中国民族舞蹈钢琴艺术指导人才培训》项目组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

2023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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