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遴选
面向新疆地区各民族的舞蹈艺术人才,特别是针对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偏远地区,选拔在艺术院团、教学单位及文化馆等领域的青年舞蹈艺术工作者,遴选20名优秀学员进入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集中培训期间保证能够脱产学习。同时,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报名)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含省级)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 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
*针对有较大发展潜力但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特殊人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遴选标准。
(二)报名事项
(1)通过招生简章自行下载并填写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新疆地区民族舞蹈表演青年人才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③单位出具的脱产学习证明原件(扫描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⑤业务能力证明材料:个人独立表演的舞蹈作品视频、专业大赛获奖证明材料(在舞蹈表演和舞蹈创作方面具有双料能力的艺术人才优先入选);(3) 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25207452@qq.com,扫描件文档以PDF格式发送,并按照“省、市、地区名+单位名+个人姓名”进行命名。注 :
1.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须由申请学员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填写,须明确允许脱产参加学习,签字并加盖公章。2.学员所报资料要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将组织专家成立遴选工作小组,通过学员简历介绍、专业评审,综合评估发展潜力进行评审选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报名材料,择优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将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2025年5月中下旬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入选学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需填写《学员培训回执表》,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未入选者不再单独通知。
录取的学员,在开班仪式当天到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报到。具体报到流程及食宿安排录取后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