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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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新疆地区民族舞蹈表演青年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 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项目主体简介

      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北京市共建高校。1999年、2004年学校先后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2017年进入“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行列。经过70多年的发展建设和几代人的不懈努力,学校已经成为践行政治立校的重要高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阵地、培养各民族优秀人才的重要基地、民族理论政策研究的重要基地、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基地。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是中国民族舞蹈艺术家的摇篮,学院师资雄厚,名师辈出,人才济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称号。学院学科建设成效显著,拥有国家级民族艺术重点学科基地、国家民委重点学科、北京市“高精尖学科”,实现了国家一流专业全覆盖。学院拥有3门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并构建了本科、硕士、博士不同学历层次的教育体系,形成了“教、学、创、演、研”为一体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丰厚肥沃的文化土壤。


项目实施背景与特点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强调要“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在这一重要论述的指导下,本项目致力于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德艺双馨艺术人才,依托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多年的办学优势与丰富的项目建设经验,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通过科学周密的课程设置、严谨规范的教学管理和高水平专家授课,旨在培养一批具备高素质和专业化能力的新疆地区各民族青年舞蹈表演人才,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发挥重要的作用。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为2025年6月1日至8月9日,培训总时长共70天。(学员需全部脱产学习)


第一阶段:2025年6月1日-7月30日

主要内容:开班仪式、集中授课、指导实践

授课地点:中央民族大学

第二阶段:2025年7月31日-8月9日

主要内容:艺术交流,观摩学习

交流地点:首都国家级艺术团体


(二)师资力量

本项目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集聚了全国舞台艺术、舞蹈表演研究方面的专家,以及中央民族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的权威学者等师资力量,共同构建起一个集理论研究和表演实践于一体的师资团队,打造多元化的教学团队,致力于培养高层次民族舞蹈表演青年人才。

1.项目负责人:古丽米娜·麦麦提

2.项目联络人:古丽米娜·麦麦提

3.授课专家(拟定):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三)课程设置

项目课程主要包括:

1.理论课程
《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民族舞蹈文化概论》《戏剧表演艺术》《中华圆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艺术表达》《舞台艺术及演员的综合素养》等,体现跨学科、实用性、多元化特点。
2.专业技能课程
《中国民族民间舞》《民族舞蹈技术技巧》《中国古典舞身韵》《现代舞技术》《舞剧表演及人物塑造》《戏剧表演基础》《舞台妆造实践》《舞台表演实践》《剧目排练》等。
3.艺术交流与观摩
前往国家一流院团交流学习,并观摩各类展演,如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央芭蕾舞团、国家大剧院等。


(四)成绩评定

集中培训及艺术交流结束后,专家委员会成员将同相关专业教师依据培养方案对学员进行严格考核,考核标准将依据学员的课业完成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

1.出勤率占40%;
2.学习完成情况占20%;
3.成果汇报演出占20%;
4.学习心得占20%;

按照比例进行成绩评定。经项目组专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培训成果展示

1.舞台实践部分
通过汇报演出的形式,展示教学与实践成果。
2.课程学习报告汇编
根据理论学习和艺术交流观摩,定期写作学习报告、总结等,择优整编成册。


(六)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期间个人出现学习以外的问题,责任自负。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面向新疆地区各民族的舞蹈艺术人才,特别是针对教育资源相对匮乏的偏远地区,选拔在艺术院团、教学单位及文化馆等领域的青年舞蹈艺术工作者,遴选20名优秀学员进入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集中培训期间保证能够脱产学习。同时,学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即可报名)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含省级)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 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
      *针对有较大发展潜力但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特殊人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遴选标准。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10日
2.报名方式
1)通过招生简章自行下载并填写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新疆地区民族舞蹈表演青年人才培训》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2)相关支撑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单位出具的脱产学习证明原件(扫描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简历(说明职称及艺术经历);
业务能力证明材料:个人独立表演的舞蹈作品视频、专业大赛获奖证明材料(在舞蹈表演和舞蹈创作方面具有双料能力的艺术人才优先入选);
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一寸照片;
(3) 将以上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25207452@qq.com,扫描件文档以PDF格式发送,并按照“省、市、地区名+单位名+个人姓名”进行命名。

注 :

1.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须由申请学员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填写,须明确允许脱产参加学习,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员所报资料要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三)录取方式

项目实施单位将组织专家成立遴选工作小组,通过学员简历介绍、专业评审,综合评估发展潜力进行评审选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报名材料,择优录取,拟录取人员名单将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2025年5月中下旬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入选学员在接到正式通知后需填写《学员培训回执表》,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未入选者不再单独通知。

录取的学员,在开班仪式当天到中央民族大学(海淀校区)报到。具体报到流程及食宿安排录取后另行通知。


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1.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实施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见附件二)。
2.若学员学习期间未能完成规定学时、不能按时提交人才培训项目要求的作品,需全额退还所有经费。


(二)说明

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央民族大学相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主体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艺术基金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新疆地区民族舞蹈表演青年人才培养》实施主体中央民族大学所有。


(三)联系方式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

报名联系人:

●凯   迪:13522377580

●谢静文:1522645833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报名联系邮箱:1252074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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