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生,采取竞争择优机制,最终遴选学员20名。招生对象主要为在专业艺术院校、院团从事舞蹈创作、表演、教学研究的艺术工作者。政策上倾斜于教育资源失衡的民族偏远地区,以及艺术事业发展急需人才的基层单位。
申报学员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德才兼备,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学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5周岁。学员报名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届时将组织专家依据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入选名单。